您好,8月份先计提员工工资时,我计提成税后工资了(70849.24元),这也是银行实际支付出去的金额。是不是我计提错了,应该计提还没有扣除社保、公积金和个税之前的税前工资(79787.9元),到这个月9月份该记账做发放工资的分录了,我该怎么补救这个错误啊!还望给与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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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冲销原有错误计提分录,按照正确的税前金额重新计提,记账(错误的支付分录也需要冲销重新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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