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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的确认及纳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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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收到区政府拨款,相关文件这样写的:“为促进X市XX产业发展,提升行业水平,做强XX产业集群,…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和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你公司运营服务费用XX元”。请问我司收到的这个政府款项,第一,在增值税角度,是否需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第二,在企业所得税角度,是否可以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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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中明
朱中明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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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用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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