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收到区政府拨款,相关文件这样写的:“为促进X市XX产业发展,提升行业水平,做强XX产业集群,…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和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你公司运营服务费用XX元”。请问我司收到的这个政府款项,第一,在增值税角度,是否需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第二,在企业所得税角度,是否可以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中没有专门对政府补助说明是征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好象只说了其他财政性资金应该征税,那么一般制造性企业取得的政府搬迁补偿、财政贴息、厂房建造补助款、新能源车补,是属于其他财政性资金吗?如果是企业所得税中的征税收入,那何时确认收入缴税?
还有一个问题,公司2月收到过政府补助,我计入了递延收益,是用来帮助企业发展资金,购入资产等用的,现在购入固定资产了,我可以先不冲减递延收益科目吗?因为每个月成本太少,如果再冲减资产就更没费用了,我可以先挂账着,等等再冲减递延收益吗?因为有自建厂房还有结算,厂房建好后政府补助自然会冲减掉了,每月成本不会太受影响。我听说是递延收益五年内花完就可以,是这样可以吗?你好,递延收益在购入固定资产后是要及时冲减处理的,不能挂账。
2019年,公司一次性补发了2018年6个月的病假期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请问该如何缴纳个税,该员工有4级残疾证,请问有无优惠政策?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解除劳务合同后又再任职、受雇的,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捐赠收入若是符合免税条件,就应该是前者。您好 17年公司收到政府发放的软件著作权补助和社保费中失业稳岗补助,这两个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填A105020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一致,当期如果确认其他收益的情形下,会计上。
问题1:从证券市场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利息收入算不算免税收入?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您好 1.如果得到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额是5万元,该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12万元,不需要缴纳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