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租用办公楼,并对此场所进行了装修,花了30万费用,开的专票,前期我公司做了长期待摊费用,按照5年时间进行了每月摊销,现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31.47万,政府的拨付文件马上下来了,我现在应该进行怎样的账务处理比较妥呢?此笔资金是否属于不征所得税范畴?根据所得税相关规定,只要可以满足不征所得税的3个条件,就可以不征所得税呢?我现在有点犹豫,下面这个是我公司根据政府要求做的通知报告,忘给予一个详细的讲解,多谢多谢
补充:
那我也分成5年摊销递延收益?那我需要每季度做所得税的纳税减免,还是年度清算时候在做呢?
各位我想咨询下,政府给予到公司员工个人的,要不要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根据《国家徐汇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若是符合规定的误餐补贴,是不计入社保基数的,计入福利费。
稳岗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这三项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如果是,那作为不征税收入普陀汇算清缴。在账务上直接记入其他应付款。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收到2笔财政补贴,一笔是专款专用的,一笔是达到一定的产量的奖励财政补贴,这家是自产自销荔枝的,他有个免税政策是自产自销农产品免所得税,那我收到这两笔补贴,账务处理放进其他收益,这两笔收益也是免税的吗,适用于自产自销农产品所得税免税吗?
企业所得税宝山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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